人民网武汉7月24日电(郭婷婷)探索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简化企业准入手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对企业股权变更等具体事项,不再要求股东亲自办理。23日,武汉市工商局出台《关于支持加快创新驱动服务发展的若干工作意见》,22条措施全部为加快市场主体创新,服务企业发展。
据武汉市工商局介绍,“22条”的颁布主要目的是为破除限制市场主体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加快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放宽准入登记条件,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宽空间。
提升便利性 企业名称登记全程电子化
《意见》透露,今年,武汉企业名称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新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项目调整和延期、名称变更等名称登记可以从网上提交材料、网上智能比对、网上审查核准、网上核发自主打印文书、网上公示核准信息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真正做到申请人与审核人员“零见面”。
只需登录武汉市工商局自主研发的“武汉智慧工商服务”移动应用项目中的“企业名称登记移动申报系统”。申请人可自由选择市工商局门户网站、“武汉工商信息”微信平台、“武汉智慧工商”APP应用等多种方式先行查询,按照企业名称查询的相关规则,分析拟登记的企业名称是否与其他已登记的企业名称重复。整个过程除企业名称审核环节外,其余环节均可由企业自助完成。打破了时空限制,减少了企业奔波之累。
该市还将加快探索和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今后将逐步实现各类企业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及时发照。同时,简化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允许“一址多照”
此次《意见》出台了多条放宽准入登记条件的措施,包括放宽企业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条件,开展“一址多照”、“集中登记”“商务秘书登记”等。
预计最快年内,武汉将允许现代科技服务型企业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企业的住所进行登记。
对只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动漫游戏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工业设计、股权投资等经营项目的现代科技服务型企业,可以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企业的住所进行登记,即一个门牌号或者室号可以登记为多个企业的住所。
简化程序 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不用亲自办理
《意见》规定,对于变更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由企业自主决定变更的事项,工商部门除对涉嫌虚假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需现场确认外,允许企业依法合规自愿登记,不要求当事股东亲自办理。
此条为简化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登记程序的条款。对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由企业自主决定的变更事项,除对涉嫌虚假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外,登记机关不再实施实质性审查,不要求全体股东当场办理和当事股东亲自办理,由申请人承诺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即可。
推动信用监管 失信企业将受惩戒
《意见》规定,实施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建立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开展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探索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运用。
据介绍,在宽进严管的原则要求下,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配套监管制度。目前,工商部门正积极探索、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运用制度,拟出台《市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信用约束的工作意见》,通过采取认定(评定)限制、行为限制、不良信息公示等方式实施信用约束。下一步工商部门还将推动失信惩戒联动响应机制的建立,逐步形成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长效机制,真正使违法主体“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工商部门还将建立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开展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探索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运用,探索建立失信惩戒联动响应机制。逐步形成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长效机制,真正使违法主体“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以湖北省暨武汉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载体,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进部门间企业信息交换与运用,探索建立失信惩戒联动响应机制,创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建库培育驰著名商标企业
对于培育发展创新品牌和驰名商标,《意见》也明确了具体措施。武汉市工商将支持创新型企业品牌培育发展,加强对装备制造、光电子、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中创新型企业的指导服务,提高企业的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该市还将建立驰名著名商标培育库,培育一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
据了解,今年武汉工商部门拟培育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12件,通过搭建商标三级梯队培育方式,分别建立驰名和省、市著名商标培育库,建立起衔接紧、后劲足、实力强的驰(著)名商标创建梯队。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做好扶持引导工作。
据武汉市工商局介绍,“22条”的颁布主要目的是为破除限制市场主体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加快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放宽准入登记条件,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宽空间。
提升便利性 企业名称登记全程电子化
《意见》透露,今年,武汉企业名称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新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项目调整和延期、名称变更等名称登记可以从网上提交材料、网上智能比对、网上审查核准、网上核发自主打印文书、网上公示核准信息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真正做到申请人与审核人员“零见面”。
只需登录武汉市工商局自主研发的“武汉智慧工商服务”移动应用项目中的“企业名称登记移动申报系统”。申请人可自由选择市工商局门户网站、“武汉工商信息”微信平台、“武汉智慧工商”APP应用等多种方式先行查询,按照企业名称查询的相关规则,分析拟登记的企业名称是否与其他已登记的企业名称重复。整个过程除企业名称审核环节外,其余环节均可由企业自助完成。打破了时空限制,减少了企业奔波之累。
该市还将加快探索和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今后将逐步实现各类企业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及时发照。同时,简化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允许“一址多照”
此次《意见》出台了多条放宽准入登记条件的措施,包括放宽企业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条件,开展“一址多照”、“集中登记”“商务秘书登记”等。
预计最快年内,武汉将允许现代科技服务型企业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企业的住所进行登记。
对只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动漫游戏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工业设计、股权投资等经营项目的现代科技服务型企业,可以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企业的住所进行登记,即一个门牌号或者室号可以登记为多个企业的住所。
简化程序 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不用亲自办理
《意见》规定,对于变更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由企业自主决定变更的事项,工商部门除对涉嫌虚假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需现场确认外,允许企业依法合规自愿登记,不要求当事股东亲自办理。
此条为简化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登记程序的条款。对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由企业自主决定的变更事项,除对涉嫌虚假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外,登记机关不再实施实质性审查,不要求全体股东当场办理和当事股东亲自办理,由申请人承诺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即可。
推动信用监管 失信企业将受惩戒
《意见》规定,实施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建立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开展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探索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运用。
据介绍,在宽进严管的原则要求下,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配套监管制度。目前,工商部门正积极探索、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运用制度,拟出台《市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信用约束的工作意见》,通过采取认定(评定)限制、行为限制、不良信息公示等方式实施信用约束。下一步工商部门还将推动失信惩戒联动响应机制的建立,逐步形成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长效机制,真正使违法主体“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工商部门还将建立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开展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探索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运用,探索建立失信惩戒联动响应机制。逐步形成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长效机制,真正使违法主体“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以湖北省暨武汉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载体,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进部门间企业信息交换与运用,探索建立失信惩戒联动响应机制,创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建库培育驰著名商标企业
对于培育发展创新品牌和驰名商标,《意见》也明确了具体措施。武汉市工商将支持创新型企业品牌培育发展,加强对装备制造、光电子、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中创新型企业的指导服务,提高企业的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该市还将建立驰名著名商标培育库,培育一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
据了解,今年武汉工商部门拟培育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12件,通过搭建商标三级梯队培育方式,分别建立驰名和省、市著名商标培育库,建立起衔接紧、后劲足、实力强的驰(著)名商标创建梯队。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做好扶持引导工作。